4月29日,中足联发布官方处罚公告。泰安天贶球员高翊轩因在无球状态下推击对手,被处以停赛3场、罚款1.5万元的处罚。
无球冲突致红牌
2026年4月25日,中乙第五轮场序第56场,泰安天贶主场对阵兰州陇原竞技。比赛进行至第64分钟,无球情况下,泰安天贶33号球员高翊轩推击兰州陇原竞技6号球员张俊哲。裁判员经核实后直接出示红牌将高翊轩罚令出场。

纪律委员会认定依据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裁判员报告、情况说明、视频及听证会,中足联纪律与道德委员会认定该行为违反《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五十四条。该条款针对赛场暴力行为及非体育道德行为。
处罚结果
对高翊轩予以停赛3场,罚款人民币1.5万元。罚款须按《准则》第十八条规定的期限执行。该处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中足联在公告中重申,将继续严肃处理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净化行业风气。各俱乐部应共同维护比赛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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