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特里策失控染红 离场时踹碎场边水桶
中超第4轮,浙江队主场0-1不敌重庆铜梁龙。比赛尾声,浙江队外援米特里策因两次拉扯对手李镇全头发,累计两张黄牌被罚下。
被出示红牌后,米特里策情绪激动,试图冲回场内,被多名队友和教练组人员合力拦下并带离。在走向球员通道途中,愤怒的米特里策一脚踹翻了场边摆放的赞助商饮用水桶,随后又补上一脚,导致水桶碎片飞溅。
破坏赛场设施非个例 足协纪律准则有明文规定
近年来,中超及中甲赛场已发生多起球员或官员破坏赛场广告设施的事件,涉事者均受到相应处罚。
2022年6月4日,上海海港球员徐新在对阵武汉长江的比赛中被罚下后,踢碎球员通道玻璃门,被中国足协处以停赛1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处罚。
2022年12月23日,武汉三镇外援马尔康在比赛中踢坏赛事入场拱门,同样被停赛1场、罚款1万元。
2024年5月5日,浙江队球员岳鑫在对阵上海申花时,因不满判罚爆踢广告牌,两黄变一红离场。事后,俱乐部责令其公开检讨并罚款3万元。
2025年4月22日,中甲南通支云官员杜晨在比赛中将塑料板凳砸向广告板,被禁止进入体育场馆3场、罚款3万元。
处罚依据明确 商业权益受严格保护
此类行为的处罚主要依据《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未列明行为”。该条款赋予纪律与道德委员会参照类似规定进行处罚的权力。
此外,《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商务管理规定》对赛场广告设备及赞助商权益保护有详细规定。第十七条要求俱乐部妥善保管相关广告设备,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需承担违规处理和赔偿责任。
规定第四十三条进一步明确,比赛日赛场内所有由中超公司统一制定的广告展示物,如出现损坏等情况,经核实,中超公司有权对相关俱乐部处以每项目每次扣减参赛费20万元的处罚。
米特里策此次行为,不仅涉及赛场纪律问题,也可能触及相关商业管理规定。浙江俱乐部及球员本人或将面临来自联赛管理方的进一步调查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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